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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梭人的走婚习俗

时间: 2014-11-29 20:02:48 作者:小编001号

摩梭人,纳西族支系,生活在云南省西北,四川、云南交界处风光秀丽的丽江市泸沽湖畔,人口约五万,有自己的本民族语言,但没有文字。泸沽湖以其独特的摩梭风情和秀丽的山水风光闻名于世。在金沙江东部的云南省宁蒗县以及四川盐源、木里等县,人口约四万余人。宁蒗境内摩梭人口15000多人,主要聚居在泸沽湖畔的永宁坝子。摩梭人的语言、服饰、婚姻习俗跟金沙江西部的纳西族有差异。


摩梭人成人礼

成人礼是摩梭人一生当中的重要仪式之一。摩梭人于13岁就视为成年,女性行穿裙礼,男性行穿裤礼。未行成人礼的儿童一律以麻布长衫遮身,成年后男女衣饰就有所不同。成年后即有资格走婚,但一般在16岁后才开始走婚,不少摩梭男女更推迟至20岁后才首次走婚。

仪式前天晚上就要做好准备,成丁者与少年伙伴一起玩至通宵达旦,雄鸡一鸣,仪式就开始了。还有感谢狗的仪式。

仪式由母亲或舅舅主持,如母亲已逝世或无舅舅的,举行成年礼的时间必须请达巴(巫师)占卜而定。


摩梭人穿裙礼

仪式由母亲主持,少女踩在猪膘和粮食口袋上,由母亲为少女穿上成年服饰。仪式后,少女要呼唤狗进屋,由她给狗喂一团饭和一块猪膘肉,表达对狗的感谢。成年后的女性要留起发辫。并可佩戴不同的饰物如耳环、戒指、手镯等,亦可拥有自己的花楼。


摩梭人穿裤礼

仪式由舅舅主持,即将成年的人,必拿些食物,如粑粑、腊肉,到室外叫狗,给狗吃,作为人成年时对狗的感谢。少年男子手握长矛从正房的屋顶穿越而过,矛相传是摩梭人远古使用的武器之一,长矛头上悬挂一面布旗和一把是舅舅授予甥男的长刀,作为终身携带的武器。少年换上成年服装后,达巴念祷词,然后少年向客人叩头,并用牛角杯向客人敬酒。


摩梭人害羞文化

摩梭人有害羞禁忌,主要见于永宁摩梭。例如绝对不能在火塘前或有亲戚关系的人面前提及任何跟性有关的词汇,甚至连“阿夏”、“阿注”、“处味”、“汗处巴”、“怀孕”、“遗传”、“走婚”等摩梭词也不能。否则会令对方尴尬,也是对老人不敬的行为。而“阿达”一词也不能在其他母系亲属在场时提起,因为这暗示母亲与父亲的性关系,会令母亲尴尬。

害羞文化是避免出现乱伦的一个方式,亦是为了维持母系家族稳定和谐。

宁蒗摩梭处于汉族与彝族地区,至今也没走婚习惯,亦称父亲为“阿博”,毫不害羞或尴尬。


摩梭人走婚

走婚是摩梭人的一种婚姻制度。摩梭人是母系社会,在白天,男女很少单独相处,只有在聚会上以唱歌、跳舞的方式对意中人表达心意。男子若是对女子倾心的话,在白天约好女子后,会在半夜时分到女子的“花楼”(摩梭成年女性的房间,独立于祖母屋即”家屋“外),传统上会骑马前往,但不能于正门进入花楼,而要爬窗,再把帽子等具有代表性的物品挂在门外,表示两人正在约会,叫他人不要干扰。然后在天未亮的时候就必须离开,这时可以由正门离开。若于天亮之后或女方家长辈起床之后再离开,则会被视为无礼。

走婚是云南和四川的少数民族摩梭人的习俗,摩梭人除了少数因为要增加家庭劳动人口而娶妻或招婿外,基本上没有婚姻制度。走婚是情投意合的男女通过男到女家走婚,维持感情与生养下一代的方式。由于母系社会中由女性当家,因此所生下的小孩归母家生养,生父会在满月时公开举办宴席,承认彼此的血缘关系,避免发生同父乱伦。男性称女情人为“阿夏”,女性称男情人为“阿注”。


摩梭人走婚习俗

摩梭族,这个素有“女儿国”之称的民族,这里仍保留母系社会制度,摩梭族的一切都有女性支配。摩梭族有一种独特的婚姻方式——走婚,走婚在摩挲语中叫“色色”,意为“走来走去”,它形象地表现出走婚是一种夜合晨离的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没有婚姻关系,只有在晚上男方会到女方家居住,白天仍在各自家中生活与劳动。一到夜晚,男子会用独特的暗号敲开女子的房门。走婚的男女,维系关系的要素是感情,一旦发生感情转淡或性格不合,可以随时切断关系,因此感情自由度较高,在性事方面也是女方占主要地位,女方一旦不再为男方开门,走婚关系就宣告结束。

摩梭人“母系”大家庭的夜间生活,你若细心观察,不难发现其中的一些规矩。对于那些外面敲门的男人,或者客人,年老的舅舅们是决不会去开门的,也不问是谁,主妇也不予理睬。除非你在门外吆喝几声,说明你是外来的客人,家中老人或小孩才会给你开门。家中成年姐妹众多,但来幽会的“阿注”也多,各有各的幽会暗号和传情方式,如果不是自己的“阿注”就不会让他进自己的闺房,姑娘的闺门一定要对好暗号她才会轻轻打开,大木摞平房母屋里住着年老妇女与儿童,她们一概不管院中之事。

在她们这里,不存在“第三者”,也不存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规矩,更不存在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说法。男人、女人各住各的家,你不靠我养,我不靠你活,有了这些实感人们恍然大悟,为什么摩梭人根本不存在离婚、寡妇、子女无人抚养、财产继承、流浪儿等等社会问题,他们有自己的性爱观念与道德标准,与我们完全是两码事。在他们这个氏族中,大多数“阿夏”、“阿注”们都是相敬如宾、相互负责,只是没有其他民族那样明确而已。在某些村寨和某种宗教的家庭结构及婚姻现实中,不同程度存在这种现象,男性们既不是名正言顺的丈夫,又不是名副其实的父亲,对妻子负责任,对儿女尽义务的事,男人们一股脑丢进泸沽湖里去了。一生中男人想去就去,想回就回,落个两袖清风。一旦他的女朋友关门拒绝,或者男人们喜新厌旧,往日情意便烟消云散,只留下一场春梦,这也是一个谜。


摩梭人较自由的一夫一妻

有些摩梭人会与伴侣以正式的婚礼结合,但与父系社会的一夫一妻(摩梭人称为“一妻一夫”)关系有所不同。正式结婚的夫妻大部份为招婿入赘,少数是女方外嫁。丈夫称为“汗处巴”,妻子称为“处咪”。婚后未必会同居,有不少正式结婚的摩梭人仍然居于自己所属的母系家庭,财产亦分别属于各自的母系家庭,子女亦由母系家族成员照顾。即使同住,母系家庭成员亦会帮忙照顾自己的子女,自己亦会帮忙照顾自己或配偶的姨甥、侄儿,经济方面仍然以自己的母系家族为主。

这种夫妻关系解除亦较主流社会的夫妻关系自由,大部份没有登记注册,若双方感情转淡,或娶媳招婿的家族已有继承人和足够劳动力,只要经过家族同意就可解除婚姻关系,男入赘时子女归女家,女嫁人时子女归男家,亦有视乎实际情况协商的。婚姻解除后,双方可各自与他人走婚,人们亦不会歧视他们。

拉伯的摩梭人与普米族、纳西族、汉族与藏族杂居,受外界文化影响较深,加上村寨间地理疏隔难以走婚,故此奉行一妻一夫。他们“阿博”称呼父亲,“阿乌”只用以称呼舅舅,并无父亲之意。


摩梭人走婚的道德影响

摩梭少男、少女们在这“母系”大家庭中由祖母、母亲、舅舅、姐姐们精心照管渐渐拉扯长大,她(他)们具有集体主义思想和互敬互爱的美德。孩子从小就在这样的环境里接受大家庭的意识和尊老爱幼的教育,服从母亲和长辈,按先长后幼分配食物和其他东西,不干缺德事,这些风俗习惯,道德标准给孩子们打上了深深的印记。近几年,虽受外界影响,但摩梭人的社会相对于外界是比较安定的。据统计,泸沽湖上下的自然村,从新中国成立到如今,只有1个人被劳动教养过3年,在这50年里,全行政村近千人中,犯轻罪的只有1人,没有犯重罪的。所以说青年一代的思想与从小就受到长辈们良好教育是分不开的。

不管是过去人民公社、生产队或个体经济,摩梭人至今都保存着古老的“共耕分食”的形式。这种生产劳动过程给男女青年提供了相互了解的机会,爱情也就在这种土壤中产生了。

这种婚姻形式是这样的:家庭以母亲为核心,女孩14岁之后,家里就给她在祖屋旁边盖一间婚房,她就可以找情人了(当地人叫“阿夏”)。而男孩到了成年以后,就走出家门找女孩子走婚。他们的走婚,不是夫妻在一起过日子,而是并不结成固定的伴侣。白天他们各自在母亲的家中吃饭劳动,到了晚上,女方在自己的婚房中等待,敞开的窗户表示她那晚还没有配偶。男方在母亲家里吃过晚饭以后,可以随意地去找自己喜欢的女子;男方到了喜欢的女方的窗前,向其表示爱意,女方如果也喜欢该男子,她就会打开门让他进来,同时把窗户关上,向别人表明她当晚已经有配偶了。生下的孩子随女方一起生活。

这种婚姻形式非常适合现代人,它克服了传统婚姻的弊端,也不会出现审美疲劳。白天,他们各自在母亲的家里劳动生活;夜晚,他们则在一起,享受着性和爱的快乐。

它不会出现有人借结婚为名骗取对方的住房或钱财的问题,他们在财富上是完全独立的。它尊重人们的多样性选择。它不要求每个男子每天晚上都只能到某一个女子家里去,他可以充分选择他所喜欢的女子。而女子也不需要被动地一生守着一个男子,不需要忍受有虐待倾向的男子的家庭暴力行为;她可以在每晚到她窗前来的男子中,选择她喜欢的男子,既可以是她喜欢的某一个人,也可以是她喜欢的不同的人。这给女子也带来了充分的性和爱的快乐。她如果对性爱很淡漠得话,她可以把窗户关上不让任何男子进来;她如果性欲很强得话,她也完全可以选择同样性欲很强的男子,以达到双方性的和谐,充分享受性的快乐。这种婚姻所要求的不是一方的贞洁,而是双方充分享受性的快乐。

当然,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渐进过程,我们走婚网目前提倡的是这样一个模式:男女结婚或恋爱后,他们不住在一起,而是各自分开生活,有各自的经济来源、事业和独立的生活空间,平常通通电话,谈情说爱卿卿我我,但一到周末和节假日放假,他们就聚在一起,过他们自己的浪漫小生活。生了孩子,由双方父母照管,但两人必须定时存入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并随时抽时间去看望孩子。到了中晚年之后,双方都渴望稳固的爱情和稳定的家庭,那就共同集资买房,然后将孩子和老人接过来一起生活,享受天伦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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